王景

瞎写

他的眼神(一)

   “我不会永远在这里的。”

   “你不该永远在这儿。”

   “你知道的,我总有一天要出发。”                                        

   “我知道。”

                            

    海浪一阵一阵地扑上来。

    海面细碎地折射着阳光,沙粒白晃晃的,像过曝了的相纸。

    盛夏的午后,空气都懒得流动,将一切闷窒起来。沙滩上连个寄居蟹也没有,清晨气温尚低时留下的脚印,免于浪花有气无力的舔舐,仍很清晰,曲曲折折蜿蜒。

    林在范早早地戴上了墨镜,脸上搭着的报纸恰到好处地滑落下来,露出黑色笼罩的半张脸和隐于其间的高挺鼻梁。

    朴珍荣侧头,只能看见报纸下规律起伏的胸膛。遮阳伞的阴影吃力地延伸出去,还是有一小截脚面暴露于直射的阳光下。朴珍荣的眼神停驻于那一小截开始泛红的皮肤,着迷般地盯着。过了一会儿才突然惊醒般缩回脚,保持半躺的姿势懒惰地用手去艰难摸索脚面,触及之处有些微微的疼,但尚不至于晒伤的程度。

    【早叫你涂防晒霜了啊。】

    伸手在地上的背包里挑拣,不确信地几次选择又放弃后,朴珍荣终于掏出一瓶便携式的防晒霜,轻巧地扔到另一张躺椅上去。在空中划过的弧度像猫爪扑球时的轨迹。

    林在范的腿一动,在朴珍荣的屏息里由平躺转为略微背对他的姿势。

    【切。】

    夏日午后,倒也确实是一年中最适合睡觉的时候。骨头被晒融了,精神在高温下蒸发,季节性的困意与怠惰搅拌在一起,粘连着毅力。不睡觉似乎是对时节的浪费。但毫无抵抗地入睡却又像是另一种更大的浪费。

    朴珍荣将手垫在脑后,打了个哈欠,又开始眯着眼观察强烈阳光下遮阳伞外的世界。

    一切都发着白光。那白光使一切都模糊了,避开了目光的探寻,用一种巧妙的方式将世界拉回不可思议的平等状态。目光不可能在任何一处停留,只能四处游离,好像看见了又好像没有,好像发现了磨皮打光后更美丽的世界又好像发现世界只是在阳光洞察下愈发丑陋。

    眼睛的短暂的强制假期。

    朴珍荣又侧过了头。林在范的眼睛闭着,也有可能是睁着,但总之都被遮掩在墨镜后。他看不见他的眼神。

   【“我不会永远在这里的。”

   “你不该永远在这儿。”

   “你知道的,我总有一天要出发。”

   “我知道。”】

    【我总有一天要出发,但不是今天,不是明天,甚至也不是后天。是很遥远的未来的某一天。是“再说吧”。】

    【这你知道吗?】

    林在范背对着朴珍荣。

    【你知道吗?】

    朴珍荣低头,五个手指的指甲底部都有月牙白,显示着主人良好的健康状态。

    五个手指合拢成拳重重锤在腿上。

    “你为什么总是不涂防晒霜?”

   “什么?”

    林在范被惊醒了,略有些慌张地坐起来,报纸滑到腿上。那慌张背后带着气定神闲,他甚至还没意识到吵醒他的声音来自哪里,他只是觉得自己和朴珍荣在一起,他是说,他和朴珍荣在一起坐在这个地方,难道还能出什么事情?

   “没什么。”

    朴珍荣垂下头,几缕刘海滑落下来。他的声音其实并不大,只是这地方太安静了,才使凝固的空气如受惊的鸟群般扑腾扑腾四散开,附加了一些其实未曾有的愤怒意味。

    “你睡吧。”

    林在范揉揉眼,单手支着身体躺下。

    “把防晒霜搽了再睡。”

    林在范把报纸搭回脸上,朝朴珍荣摆摆手,蠕动了两下找到最舒服的位置。较清醒时更重的呼吸又如海浪般响了起来。

    遮掩时被遗忘的愤怒迅速地回到了胸腔,胸口渐渐感到闷痛时朴珍荣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如小孩一般,用愤怒遮掩着手足无措的慌乱。

    他很想叫醒林在范,他想如偶像剧女主角一样滑稽地质问你对我没什么想说的吗,他想和林在范相互抚摸亲吻,做任何事任何事都可以甚至做爱。他想和林在范一起,隔着一段亲密的距离,坐在躺椅上从太阳升起到火红球体浸到海平面下去,度过这最后的属于他的林在范的一天,至少在记忆里,留下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东西。

    独独不要是这样。为什么直到最后仍然是这样,注视,无回应的担忧,一个人漫长地等待着刀刃落下。

    那刀刃白晃晃的,就像太阳一样,随时间一点一点落下,直到又一个、却并非这一个的日出。

    但朴珍荣不敢。

    他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这恐惧压倒了他对爱的渴望。他不敢叫醒林在范,他害怕在他醒后,在无法避免的交谈后,他又会看见林在范的眼神。

    他的眼神。

 

 

    朴珍荣是小城人。

    小城临海,所以总是吹着风。晒干了的衣服取下来,都带着一股腥苦的气味。时间长了,穿衣服的人也沾染上了这种味道,是故乡温柔的烙印。即使走在城市里,香水与钢筋水泥味儿层层遮盖,懂的人一嗅,仍能轻易分辨出来。

    小城如其名,确实不大。城里有小学、初中,甚至吃力地撑起了一所高中,但断然再撑不起一所大学了。

    朴珍荣高中毕业后就在家楼下的小饭店里找了份工作,每天帮帮厨、跑跑堂,偶尔去海边散散步看日落。小城物价低,一份微薄的工资,已够他过得安适满足。

    朴珍荣对自己的家乡很满意,他觉得即使是美国——出于一个小城人对大城市的幻想——也找不出比这里更好的地方。

    林在范是都市人。

    他就是张爱玲写的“先看见海的图画,后见到海;先读过爱情小说,后知道爱”的那群人。

    林在范在小众旅行目的地的推荐贴里看见了小城,到这里做了趟毕业旅行后,说不准是被海景还是安定悠闲的生活吸引,就在小城里开了家饭店安了家。

    饭店卖的都是些家常菜,生意也说不上多火爆,好歹能有些盈余。林在范从这点盈余中又生生划了一半出去,雇了楼上眉清目秀的男孩帮工,先富带后富,手挽手集体奔小康了。

    只是林在范和朴珍荣的上下级关系怪得很,下属训老板,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朴珍荣念念叨叨的原因,来来回回无非几样。

    一是小饭店利润薄,就得在成本上下功夫。朴珍荣提议,鱼虾之类的若是打渔船直接供货,比到菜场拿货要便宜一截。林在范拍手叫好。但饭店离海边还有段不长不短的距离,雇人送来,成本反倒超过了盈余,无奈之下,林在范只好每天天擦亮就起床,开着小三轮载着他的小帮工去拉货。

    朴珍荣长得秀气年纪也小,但毕竟是海边天天奔跑玩闹长大的,除了衣服后身上薄薄一层少年肌肉,有几分力气,干脏重活也不觉苦。倒是林在范,起早了几天,手上被磨满血泡后,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心想在家哪受过这种委屈,再看见小帮工白天打瞌睡的迷糊样和没一块好肉的手,更觉得这不是桩划算买卖,干脆算了。

    这就惹恼了朴珍荣,老板对他好,他也不好意思骂老板好吃懒做,只是觉得自己一片忠心错付,生气又委屈。

    二是林在范是城里人,皮娇肉嫩,白得不得了,经不得太阳晒。又偏偏爱往海边跑。清闲的时候,带把椅子去能坐一整天。回来必定是全身皮肉通红,客人见了得以为是盘子里的小龙虾跑了一只。第二天就是脱皮,痛得林在范龇牙咧嘴,菜也没法做,只能歇业谢客。好不容易新肉长出来,更白更嫩,林在范又往海边跑,如此循环。

    朴珍荣见林在范难受,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心里也不舒服,拦了几次没拦住,受邻居家回来过暑假的姐姐提点,自掏腰包拜托姐姐给林在范买了支防晒霜。付钱时朴珍荣犹豫了一下,一想到林在范那样子,立马把钱给递了出去。

    谁知道买回来之后林在范非说防晒霜是女生才搽的东西,死也不抹,塞进手里也能给扔开。朴珍荣拿他没办法,自己又舍不得涂,赌气往房间里随手一扔,再想起来时已经找不到了。

    最后一样,朴珍荣觉得还是林在范的错。朴珍荣父母走得早,也没有兄弟姐妹,什么都要自己操持,被逼着从小勤快,是闲不住的人。林在范大城市人的观念又跟他发生了碰撞,说什么劳逸结合,知足常乐,反倒来劝他多休息休息,不必这么拼命。

    每次听见林在范躺在外面的躺椅上,懒懒散散地这么说,朴珍荣总忍不住在厨房里摔抹布。休息?那桌子谁擦?碗谁洗?倒不是说林在范从不擦桌子洗碗,只是朴珍荣自认受雇于人,觉得这些当然属于他的工作范围,林在范抢不过他。

    朴珍荣是真不明白,多研发几个菜,想办法再布置布置店里,这营业额不就上去了?怎么有人能倔成这样,遍地是钱,就是懒得弯腰捡。

    这几件事积在心里,天长日久就积成了仇。也可能是因为没什么人能说说话,总之,跟林在范熟了之后,朴珍荣的唠叨就没听过。林在范懒得跟小孩计较,不理他,店里的客人久而久之也习惯了,反正朴珍荣声音也好听,大不了当背景音乐。

    总体来说,忽略掉这些林在范口中小小的“生活情趣”的话,朴珍荣觉得自己的幸福指数已经达到了十八年来的顶峰。每天一抬头就能看见林在范,有人陪着说话,也不必再为钱焦头烂额。

    他甚至觉得,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错。 





不知道该算什么了,六周年贺文?

恐怕太晚了一些。

总之是食言了,又写了伉俪。

唉。

这是什么不可抗力。

评论(15)

热度(48)